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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诊结算流程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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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医结算流程

 

1、目前参保大学生在徐汇校区保健站就诊可使用医保结算,不设起付标准,所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下同)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浦东校区还未纳保,暂不能使用医保结算。

2、参保学生校外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门急诊待遇支付,即设置300元起付线,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3、参保学生住院医疗待遇继续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执行,即学生每次住院所发生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比例分别为80%、75%和60%。

4、未参保学生,在学院保健站及校外就诊,均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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